山西大学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08年录取原则及录取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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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山西大学 2007-12-29 10:10:39 |
录取原则及录取管理 1、凡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,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%,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。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,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%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%为录取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; 2、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教学厅〔2007〕9号文件精神,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,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。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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